不過,申請簡易案件的企業也需要注意。熟悉中國反壟斷法業務的律師川合弘造指出,「如果無法向中國政府詳細説明市佔率符合簡易案件的條件,從申請到正式受理有時需要數個月時間」。通過中國國內的市場分析公司等,提前週密準備資料是訣竅。
要求拆分業務
雖説簡易案件審查開始普及,但是仍有不少意見指出中國的企業併購審查仍存在很多問題。日本經濟産業省在2016年版的《不公正貿易報告書》中指出,中國當局在批准併購案時,存在要求企業拆分部分業務等情況,中方將其作為消除問題的措施。
2013年日本丸紅收購美國穀物商Gavilon,圍繞大豆對華出口和銷售業務,中方要求兩家公司保持獨立。日本的報告指出「事實上競爭環境沒有發生巨大變化。從競爭政策的觀點來看,是否有必要拆分該業務值得懷疑」。
松下收購三洋電機、瑞士的商品交易商嘉能可(Glencore)與大型礦山企業斯特拉塔(Xstrata)合併時,中方要求其出售工廠和礦山權益,但之後售出的資産轉到了中國企業手中。神戶大學大學院教授川島富士雄認為「不少國家對中國審查制度出現不信任感」。
日本經濟産業省競爭環境整備室指出「中國將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作為企業合併審查的考慮因素,這與競爭政策無關,但這點外國難以對其加以指責」。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編輯委員 瀨川奈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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