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地方法院)于6月11日對中國最高領導層前成員、前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新華社報道了這一消息。受賄額為1億2977萬元。周永康承認了起訴內容,表示不上訴。
5月22日進行了非公開的初審,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中國媒體11日晚間報道了判決內容。
躋身共産黨最高領導層的前政治局常委因腐敗罪名遭受起訴,是1949年建國以來的首次。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島田學 北京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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