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山宏為日經中文網撰稿:最近,北京的樓頂建別墅事件成為熱議話題。住在26層的張先生買下了頂層天臺並在上面建了別墅。別墅從6年前就開始建造,施工過程中損壞了排水管道等,導致多戶家庭房屋漏雨。此外,建別墅産生的噪音也令其他業主苦不堪言,不過張先生並沒有理會其他業主的抱怨。據説,還振振有詞地説:我既然敢住這兒,我就不怕誰告……
筆者在聽到這則新聞後不禁納悶,「為什麼其他業主沒有儘早起訴,要求停止施工呢?」如果是在日本,這位張先生很快就會被其他業主起訴。其他業主可以以噪音和漏雨影響了生活為由申請賠償。也可以以破壞公共建築的美觀為由提起訴訟。此外,還可以依據各項法律要求拆毀別墅。如果中國社會的法律意識強一些,就不會6年時間都無人制止這位張先生了。
很多中國人對法律存有誤解。不少人覺得法律是政府制定的規則,是用來束縛民眾的。其實筆者小時候也曾這麼想。雖然大學時主修法律,但是一開始卻很後悔選擇了這樣一門要背很多規定的麻煩學問。但在實際學習過程中發現,法律並不是一門只需死記硬背的單純學問,而是有邏輯的整理複雜的權利關係,最後導出結論。司法解釋的展開與數學的論證和邏輯學十分相似。筆者對法律的誤解雖然消除了,但是又開始後悔不該選擇這樣一門難學的專業。
雖説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但所有權並不是絕對的。例如還有環境權和日照權等限制所有權的權利。而法律的目的就是調整錯綜複雜的權利,保護每位業主的權利。儘管有時法律條文的解釋和案例會因時代背景不同而發生變化,但結論必須公平的適用於所有人。雖然有權和有錢的人容易為所欲為,但法律則會一視同仁地限制這些行為。
在日本,文科系的人氣專業依次為法學系、經濟系、文學系(包括外語)和商學系(企業管理和會計)。法學系最受歡迎是因為對找工作有利。和筆者一屆的同班同學現在活躍在各行各業,有不少人當了律師,也有人成為三井物産的職員、NHK的記者以及東京都公務員。這或許説明了整個日本社會都需要學習法律的人才。
在日本,要想成為財務省和外務省等政府部門的高級官員都必須接受法律考試,所以政府部門的職員大多來自法學系。所有的政策都必須依法執行,外交方面,締結條約也必須用到國際法知識。筆者經常寫一些經濟和企業經營方面的文章,如果不懂法律知識,想必無法理解消費者和股東的權利吧。
這麼説可能會被中國人笑掉大牙。不少中國人會説「中國是人治國家,法律沒什麼用」。中國的大學和日本正好相反,法律似乎是文科系中最冷門的專業。主修法律的學生除了律師等法律行業的工作之外,很難找到其他工作。儘管從很早之前就開始提倡依法治國,但是也許直到現在整個中國社會也沒有重視法律。
「在中國,關係大於法律。如果有掌權者幫忙,法律等都能矇混過去」。事實可能的確如此,但真的可以這樣下去嗎?由於政府官員和企業高管中沒有法律方面的專家,不法行為和不平等行為正在橫行。大家都不尊重法律,結果社會整體將受到損害。在聽到樓頂建別墅事件後,筆者即有如此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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