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山宏為日經中文網撰稿:「中國遊客因想帶走飛機上的食具,與空姐發生了爭吵」、「中國遊客在埃及的古遺址上亂寫亂畫」、「中國遊客用手摸羅浮宮美術館的展品」。
在瀏覽中國的部落格時發現,中國遊客的惡習被毫不留情地披露。而與之相反的是,對於日本人的舉止,中國網民則稱讚有加。「日本人很禮貌、文明又親切」、「日本乾淨衛生,文明程度也很高」。從日本人的角度來看,僅僅因為一些表面的行為舉止就被稱讚「文明程度高」,好像有些不可思議。受到稱讚固然好,但是不免會覺得中國人對日本人的禮儀存在誤解。
人民網日文版曾刊登過以日本為榜樣有必要開展教育提升旅遊文明素質的文章。文章稱60年代世界各地對日本遊客的評價很差。為此,日本政府以漫畫的形式發行了《海外禮儀指南》,介紹了「在酒店裏,不要直接穿著脫鞋走出房間」等注意事項。報道認為,幾十年的普及教育取得了成果,如今日本遊客的形象大大提升。該文稱中國將從今年10月份起實施《旅遊法》,將通過法律手段約束在旅遊地的不文明行為。
正如上述文章所指出的,在60、70年代日本遊客不受歡迎確屬事實。日本中年男性曾集體參加「買春旅遊團」,在亞洲各地招致了反感。不過,在我印象中,在禮儀這一點上,過去也一樣有過好的評價。暫且不論過去日本人的禮儀是好是壞,我要質疑的是希望通過教育或法律來提升文明素質的思維方式。
日本人之所以被認為擁有出眾的禮儀規範、有公德心(日本人自身也許並不這麼認為),並不是教育或法律的成果。之前也曾在日經中文網上寫過的
《從北京公廁的兩隻蒼蠅看中國》一文中指出過同樣的問題。日本人的文明禮儀和公德心之所以大大提升,是因為隨著經濟水準的提高,日本人開始有餘力注意自身的禮儀和道德。
如果單憑法律或教育就能改變人的話,那麼無論哪個國家都只需20、30年便可成為「文明國家」。但事實上這樣的國家並不存在。從一開始,法律(刑法)的目的就是懲罰犯罪,而不是用來規範人的道德和禮儀。這個大原則寫在所有法律教科書的第一頁。
似乎一些中國的精英們總會認為「愚昧的民眾應該由我們來引導」。正是這樣的思維方式,讓他們想通過「教育」或用「法律」手段來糾正民眾的行為,而不是去相信民眾自發的力量。禮儀和舉止只有民眾自發的提升才有意義。如果經濟水準不斷提高,民眾便會有餘力考慮他人,或者説會更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這樣,就會自覺的糾正自身的行為。
難道就不能改變思路去相信民眾,幫助他們自發的投入行動嗎?記得我小時候,為了抄近路回家,會隨便從鄰居家的院子穿過。結果,被那家很兇的姐姐訓斥:「應該先打招呼,再從別人家院子穿過!」我反思了自己的錯誤,之後每次都會事先和鄰居打個招呼。禮儀正是通過這種民眾間的交流而學會的。
另外,在我記憶中並沒有印象日本政府和學校教過海外旅遊禮儀。應該也不太會有日本人知道人民網的文章中所介紹的禮儀漫畫書。相反,在日本書店裏擺放著很多出於商業目的發行的介紹外國禮儀的書籍。很多日本人會閱讀這類書籍,自發的學習外國的禮儀。記得我第一次去歐洲旅行時,為了不在當地丟人現眼,特意購買了餐桌禮儀方面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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