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各汽車廠商競相開發的自動駕駛汽車走向實用化,日本政府將啟動立法。針對既無駕駛員又無需掌握方向盤的自動駕駛汽車引發事故之際的責任歸屬等問題,日本警察廳已開始展開法律層面的討論。將在企業獲准在公路上廣泛進行自動駕駛汽車驗證試驗的2016年度內制定指導方針。日本政府將分析試驗數據,在2020年之前完成立法。
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和日本也加入的《道路交通國際公約(簡稱:日內瓦條約)》,汽車需要有駕駛員駕駛。隨著無需駕駛員的自動駕駛技術的不斷發展,歐美已開始討論修改《日內瓦條約》。
日本政府將自動駕駛劃分為4個階段,包括完全無需駕駛員、無需掌握方向盤的「完全自動駕駛」、僅自動實現加速和制動器等部分功能的「安全駕駛輔助」等。日本政府和汽車廠商將力爭開發完全自動駕駛技術。這有望帶來防止人為失誤導致的事故以及緩解交通擁堵等效果。
另一方面,當無駕駛員的汽車以及煞車功能自動化的汽車發生事故時,由誰來承擔事故責任等也成為課題。日本警察廳將聽取專家等的意見,討論是由輸入目的地等的用戶還是由汽車廠商等來承擔責任的方案。還將設想駭客劫持自動駕駛車等事態,以給出這方面的對策。
如果是實現沒有駕駛員的完全自動駕駛,日本則被認為還需修改《道路交通法》。
目前該法規定,如果是處於「駕駛可控制狀態」則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廠商已開始安排相關人員坐在駕駛席,在高速公路等地開展自動駕駛試驗。為方便廠商能夠廣泛開展驗證試驗,警察廳計劃參照《道路交通法》的內容制定相關方針。
日本警察廳最早將於10月內聽取法學專家等的意見,著手整理課題的論點。2016年度將成立由專家組成的討論委員會,正式討論制定包括在各個階段以及最終實現完全自動駕駛後的相關法規。該委員會還將匯總有關驗證試驗的指導方針。日本警察廳在2016年的概算要求中計入了約2千萬日元,作為自動駕駛相關調查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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