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走」的日本捕鯨
2019/02/02
志田富雄:日本政府2018年年底決定退出《國際捕鯨管制公約》(ICRW)及作為其執行機構的國際捕鯨委員會(IWC)。日本將於6月底正式退出,最早7月重啟商業捕鯨。美國《紐約時報》12月31日在電子版刊發題為《日本應停止虐殺鯨魚》的社評,國際社會上的譴責之聲正在加強。圍繞鯨魚捕撈的日本的「迷走」或持續下去。
以保護鯨魚資源和捕鯨産業有序發展為目的,國際捕鯨委員會在二戰結束之後的1948年成立。日本1951年加入。大型水産企業成為推動力,捕獲量增加,在頂峰時的1960年代,日本全年供應逾20萬噸鯨肉。在牛肉等蛋白質來源不足的時代,鯨肉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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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時代發生了改變。在越南戰爭期間,隨著環境保護意識加強,反捕鯨運動抬頭。同時,屬於歐美捕鯨動機的鯨油由石油替代。鯨魚這一資源的需求減少,變為保護的對象。在國際捕鯨委員會決定暫停商業捕鯨的1982年的大會上,成員國數量與上次1979年大會時相比大幅增加。當時,主導反捕鯨的塞席爾(1995年退出)和美國拉攏了反捕鯨國。
對於商業捕鯨的停止,日本迅速採取了申請再議的措施。如果對國際捕鯨委員會的決定提出異議,擱置接受,就可以不遵守。這就是作為國際捕鯨委員會成員國的挪威和冰島仍繼續光明正大地展開商業捕鯨的原因。但是,美國施壓稱,「如不停止捕鯨,將禁止日本在美國水域捕撈明太魚等」,日本未能抗住這種壓力,於1986年撤回異議申訴,1988年中斷了商業捕鯨。這是最初的曲折。
1982年確定的暫停捕鯨歸根到底是商業捕鯨的臨時性停止措施,規定到1990年評估停止措施給鯨魚資源帶來哪些變化,「設定零以外的捕獲額度」。於是,1990年出現重啟捕撈的機會。但是,日本仍未能改變反捕鯨國的推遲重啟戰略。
反捕鯨國勢力逐年增強,開始佔到成員國的近半數。到2010年,在美國等主導下敲定的「作為在南極海減少調查捕鯨的交換、在最少10年裏有限解禁(沿岸)捕鯨」這一妥協方案也因澳大利亞等國的反對而擱淺。
國際捕鯨委員會日趨彰顯出作為鯨魚保護團體的色彩。在決定退出國際捕鯨委員會之際,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發表的談話中包含了強烈的譴責,稱「(國際捕鯨管制)公約寫明的捕鯨産業有序發展這一目的基本被棄之不顧,甚至不存在對鯨類的不同意見和立場共存的可能性」。
如果日本無論如何都希望重啟商業捕鯨,本應利用國際捕鯨委員會完全改變之前的良機。正因為沒有抓住那個機會,才導致留下污點的結果,例如被國際法院認定南極海的捕鯨很難稱得上以調查為目的。日本在2018年的大會上呼籲恢復國際捕鯨委員會本來的功能,提出修改裁決方法等,但理所當然地遭到否決,陷入絕境的日本決定打「退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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