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狄沃訴訟和解看日本産學合作協議模糊
2021/11/15
小野藥品的社長相良曉在11月12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很難總以書面方式交流,這引起了糾紛」。
2006年雙方簽訂的協議針對授權費作出規定:「小野藥品要支付Opdivo銷售額的0.5%,以及從其他公司收取的Opdivo相關專利權使用費收入的1%」。但自2011年起,本庶佑強烈主張小野藥品支付的費用「比行業標準少的多」,並多次與該公司就增加金額進行談判。
此次的和解條款顯示,關於2006年的協議,「授權費率保持不變」,同時把支付給本庶佑的50億日元的一部分當做「(授權協議糾紛的)解決金」。實際上增加了本庶應得的份額。文件協議規定的發明報酬日後增加金額的情況十分少見。玉井教授認為,「從實質上來説,等於修改了授權協議。因為是重要的發明,這次是例外」。
企業和研究人員對發明報酬的約定十分寬鬆,日後常會導致糾紛,這是日本的開發一線以前就存在的課題。
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日亞化學工業和該企業前員工、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中村修二之間圍繞藍色發光二極體(LED)開發産生的訴訟糾紛。2005年雙方達成和解,該公司支付中村約8億日元。
後來,以大企業為中心,開發人員的待遇得到提升,職務發明的企業內部規定也不斷完善,企業內部發明相關糾紛減少。但此次的審理表明,在産學合作一線,協議的模糊性並沒有消除。
據稱,本庶佑和小野藥品簽訂授權協議時,京都大學缺少幫助雙方簽署智慧財産權協議的體制。京都大學産官學合作本部長室田浩司表示,「現在相關負責部門和向企業轉讓技術的京都大學子公司展開了合作,可以管理智慧財産權了」。
但也有觀點認為,「研究人員與製藥企業直接簽約宛如螞蟻挑戰大象」(熟悉藥品智慧財産權的智慧財産權戰略Network公司社長秋元浩)。
協議相關糾紛有可能會導致産學合作萎縮。雖然2020年日本的國際專利申請數量排在世界第3位,但比2019年減少4%。與排在首位的中國(同比增長16%)和位居第二的美國(同比增長3%)存在一定差距。為了推進創新,日本需要完善産學合作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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