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對潛艇的處理方面有先例。對日本領海潛航的潛艇發佈執行海上警衛行動的命令所須的內閣決定已於1996年做出,至今依然有效。現在如發生類似事態,海上警備行動的命令可以隨時被發出。
日本探討將這一先例適用於武裝集團在尖閣諸島(中國名:釣魚島)登陸、及日本自衛隊在日本船舶在公海遭遇到武裝集團襲擊等事態。此舉不需要進行法律的整備,只需內閣決議即可對應。
中國的崛起是動因?
安倍晉三首相決心變更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的最大的理由是,日本被捲入的安全保障環境正日趨嚴峻。中國軍事力量的增強及朝鮮的核導彈開發在繼續,而美國卻因軍費的消減存在感下降。對日本而言強化本國的安全保障體制和加大對國際社會的貢獻就成了當務之急。
考慮到日本的財政狀況和與近鄰各國的關係,大規模的增加防衛費這一選擇對日本來説是不現實的,此舉旨在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擴大自衛隊的活動提高日本的抑制能力。
安倍首相在記者會上表示,要制定考慮到一切事態沒有遺漏的安保法制,以備萬全本身將使把日本引向戰爭的企圖失敗,強調了通過集體自衛權強化日美同盟提高抑制能力的重要性。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