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延長失業補貼領取期限,創業失敗也能領
2022/01/07
日本厚生勞動省將修訂製度,把從企業辭職創業時可領取失業補助的權利最長保留3年。目前的可領取期限僅為離職後的1年時間,而且這一期間如果創業,則不能全額領取。日本要通過部分調整終身雇用傳統下的制度來擴大安全網,推動勞動方式多樣化。創業活動有助於提升經濟活力,日本要打造易於創業的環境。
相關內容將寫入日本勞動政策審議會(厚生勞動相的諮詢機構)的作業委員會近期匯總的雇用保險制度修訂報告。厚勞省將在預定於1月17日召集的通常國會上提交雇用保險法等的修訂案。
日本將修訂雇用保險相關制度 |
目前,按一定期限加入雇用保險的人員,從離職第二天起的一年內,可在找工作的同時領取失業補助。如果在這一期間創業但未能成功,經常會發生錯過期限而失去領取權利的情況。
為此,新制度將設立特例,除一年期限外,可把領取補助的權利保留3年。以創辦的公司倒閉後再去找工作為條件,按日額上限約8300日元(約合人民幣457元)進行發放。只是把領取權利延後,不改變領取金額等。由於懷孕和生育等而無法開展求職活動時就有同樣的特例,此次沿用了這種制度。
據厚勞省表示,德國、瑞典等國家有創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可以自行加入失業保險的例子。日本的勞動法規原則上是以受雇于企業的勞動者為前提來進行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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