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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或延後引入新能源車銷售配額規定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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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府正討論把要求汽車企業銷售一定比例新能源車這個配額規定的實施時間由當初預定的2018年延後約1年。由於純電動汽車(EV)等的開發趕不上規定的時間,企業方面強烈要求延期實施。全球最大的汽車市場中國改變方針估計會給企業在應對新能源車方面提供一定的緩衝時間。

 

安徽江淮汽車(JAC)4月在上海國際車展上展示的純電動車

 

      大型車企計劃2018年以後全面推出新能源車

 

      中國政府2016年9月發佈了推進新能源車擴大銷售的管理辦法草案。以前採取通過政府補貼促進新能源車銷售的機制,不過計劃2020年廢除補貼制度。取而代之的方案是,規定汽車企業在其總銷量中新能源車必須達到一定比例的機制。

 

      據中國汽車行業團體的高管透露,管理辦法草案中將純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PHV)以及燃料電池車定位為新能源車,要求超過一定規模的汽車企業從2018年開始分階段提高新能源車的銷售比例。據專家估算,到2018年,總銷量為100萬輛的企業將被規定銷售數萬輛純電動或混動車。

 

      無法達成新能源車規定銷量的企業需要繳納罰款,或者從新能源車銷量超出規定額度的企業手中購買名為“零排放汽車信用”的權利。日美歐韓大型車企的中國合資公司很多都預定從2018年以後開始全面推出純電動和混動車,因此行業團體要求中國政府延期實施相關政策。

 

 

 

      據關係人士透露,預計中國政府將延後原定2018年開始實施的新能源車銷售規則。不過具體情況尚不清楚。儘管中國企業的高管期待銷售規則直接延後1年,不過據稱出現了2018年僅凍結罰款制度,或者在2018~2020年的數年裏批准引入規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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