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眼(271)想死的孩子
2019/06/06
日經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健吾:早陣子,吾友,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的臉書群組中,説他的選區的地鐵站出現一張海報。一張電影《十二個想死的孩子》的海報。那位市民覺得,這樣子的海報,令他不安,也有教唆孩子自殺之嫌,所以希望「投訴」。在臉書投石問路,問有什麼投訴門路。誰知事與願違,大眾看到這種「可以去什麼地方投訴」。結果被網民不斷的反擊,説這種「題材」的電影,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有些事情出現,就需要投訴,想人家收聲,這是那碼子的言論自由,那碼子的國際城市。
電影《十二個想死的孩子》(十二人の死にたい子どもたち)改編自《天地明察》作者?方丁第一部現代推理同名小説。故事大概是12個想死的未成年人,聚集在一家荒廢的醫院之中,希望集體執行安樂死。但後來房間內忽地出現一具屍體,打亂了大家原本的計劃。究竟死者是誰?為何而死?兇手是否隱藏在12人之中?這12個人想死的青年慢慢和盤托出想死的原因,而密室殺人事情的真相也慢慢拆解。最後的結果是怎樣我不説出來了。反正説出來感覺也令人失笑。
但這種「一堆小孩想尋死」的故事,好像經常在日本的流行文學中出現。
無他的。故事就需要衝突,沒有衝突比「死」來得情緒化。死,好像一切都完了。要完結,也許都不一定最可怕。最可怕的是,面對「完結」這件事,可長可短,可痛苦可舒泰。面對成長,怕的也許都不是死亡,而是慢慢失去「現在的能力」的恐懼。
想死這件事,不是可以隨便拿來説笑的。我念心理學的朋友都説,他們在學的時候,總是聽到同學在通訊軟體中説「好想死」。有些把這三個字當成「認真」的同學,都會很有氣。你説你想死,我們就會想知,你為什麼想死?為什麼要死?死了就完了,什麼都沒有了,這樣好嗎?我是你朋友,你死了,我會很不高興的,你明白嗎?
在華人的常識中,身體髮膚受諸父母,你要了結自己的生命,沒有人可以阻止,但做了,就有很多故事可以説:自殺的人下輩子再輪迴,定當不可以再做人。當然,你可以打趣的説,如果可以做到香港的貓,或是日本的狗,也許都比在香港或日本做人來得舒服。
直至現在,我就算工作多辛苦也好,我也不會對任何人説「我想死」來討拍拍。這是對人的基本尊重。
只是,尊重,真的有意義嗎?
最近,有香港傳媒搞了一個自稱做「社會實驗」的事情,就是找一些青少年學生在學校「扮想跳樓」,在側拍看看身邊的同學會出手相救,還是袖手旁觀。
我看到這樣子的稿題,當下覺得香港的記者真的是泯滅人性的天才,想出這種一定會引起別人點擊的點子。然後,讓這稿題付諸實行的採主定當是泯滅人性且對新聞學一竅不通。如果你自稱自己在做「實驗」,若然任何牽涉真人的實驗,在學界都需要有極高的道德規範標準。這種道德考察的「節目」,如被訪者不知情,就絕對有機會令被訪者或涉事者留下心理陰影。若事後有人戲假真做,又有誰去負上任何的道德責任?如被訪者是知情的,那就是一個「沒有劇本的虛構劇」,就是欺騙讀者。
在虛構文本中,寫一下「想死」,「自殺島」這些事情,我還可以覺得是「創作自由」範圍的事情。讀的時候,也不會當真。在新聞網站看到「社會實驗」,一不知道有何道德基準去實行「實驗」,二不知道那實驗對「白老鼠」們有何影響,三不知道有何專業人士協助那些完成實驗的「演員」,我倒也不知道我那些年念的「新聞道德」倫理,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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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吾 簡歷
80年生,香港專欄作家、香港商業電臺節目《光明頂》、《903國民教育》主持,香港中文大學日本研究學系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著書超過二十七本,主力研究日本東亞流行文化軟實力及多元性別關係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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