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電力公司以外的企業涉足電力零售的趨勢出現擴大。作為新電力公司(指區別於傳統電力公司的涉足電力的企業)已在日本經濟産業省登記的企業截至2014年底達到468家,在1年裏增加至3.7倍。同時,企業採購電力的方法也越來越多,例如日立造船就將從4月起銷售通過垃圾焚燒設施發電獲得的電力。由於日本電力公司提高電價,新電力企業認為自身的價格將更具優勢,因此拓展業務的意願似乎正在加強。
日本有關新電力的機制自2000年啟動。日本企業可從發電站採購電力,並通過電力公司的輸電線向工廠或辦公室供電。為發揮低成本優勢,這些企業有時設定的電價比電力公司還低數個百分點。
自2011年的東日本大地震後,涉足該領域的企業開始明顯增加,而在2014年6月,日本規定面向家庭的電力零售在2016年實現自由化的法律通過之後,上述趨勢進一步加速。涉足企業以每月30家的速度增加。
此外,日本的「固定價格收購制度」也在促進企業進入這一領域。這一制度規定電力公司有義務收購通過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獲得的電力。據東京商工調查(Tokyo Shoko Research)2014年8月的調查,新電力中的幾乎一半來自涉足電力、電氣機械和設備的行業。「從事太陽能發電等業務的中小企業的涉足非常明顯」(日本經濟産業省相關人士)。
日立造船將自4月起,銷售通過日本地方政府運營的最多50個垃圾焚燒設施獲得的電力。有效利用垃圾處理産生的熱能的垃圾發電屬於可再生能源收購制度的對象。日立造船原本就涉足垃圾發電的施工和運營,認為能夠將相關經驗用於電力零售。
日本電力公司的再次漲價也正在成為各企業涉足新電力的契機。2014年11月,在東日本大地震後實施第2次漲價的北海道電力供電區域內,跨行業企業的進入日趨突出。
北海道天然氣公司將自4月起,積極利用旗下的發電站等,開始向約50個設施供電。在北海道電力進行再次漲價以後,該公司稱:「(日本家庭)將全電氣化改為天然氣的趨勢正在增加」,因此開始考慮實施電力和天然氣的搭配銷售。此外,札幌市的Coop-Sapporo公司也將自2016年度起,向旗下工會會員銷售通過可再生能源獲得的電力。
不過,在登記成為新電力的企業中,目前實際上銷售電力的企業僅佔10%以上,只有60家左右。原因是要銷售電力,需要具備全年從發電站採購電力的經營體制。而對於依賴太陽能和風力等發電量不穩定的電力來源的企業則存在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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