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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by明子(162)日本具有“前約優先文化”?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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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經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青樹明子:上周在這個專欄講述的是有關超額售票的問題。 在針對超額售票展開各種調查的過程中,我遇到了一個詞。那就是“約定”。

 

   提到“約定”這個説法,有一個故事必將浮現在腦海中。那就是江戶時代後期刊行的誌怪小説《雨月物語》中的一篇,名為《菊花之約》。其內容是:

 

      一位儒家學者與作為至交的武士相約在九月九日重陽節相見。在約定的九月九日當天,從早上就進行迎接朋友的準備,但不知為何,武士一直沒有到來。

 

      儒家學者感到很奇怪,到了深夜,武士終於出現。但總讓人感覺樣子有些奇怪。不但默默無語,而且更奇怪的是,給人以被風一吹就動的感覺,似乎沒有實體。實際上,武士已經並非“陽世之人”。

 

      由於一個事件而陷入敵手的武士被關在牢房中。雖然與朋友相約再會的九月九日日趨臨近,但自己身在牢房之中,沒辦法取得聯絡。怎麼辦呢?打破與至交的約定是絕對不允許的。武士想起了“靈魂一日行千里”這個説法。如果是靈魂,就能去任何地方。於是,他自殺身亡,變為靈魂,履行了與朋友的承諾。

 

      這是誌怪小説,當然是虛構的,但一直是深受日本人喜愛的故事,(有説法認為是從中國傳到日本的)明顯體現出在日本人心目中“約定”的重要性。

 

      約定關係到人與人的信義,不僅是日本,在中國也得到重視。但是,這種承諾往往發生衝突,令人感到頭疼。在承諾發生衝突之際如何應對,將體現出個人差異和國民性,需要加以注意。

 

      例如一位律師的例子。在法律諮詢和上法庭等預約排得滿滿的時候,出現了必須緊急處理的案件。這在公務場合很常見,一般來説,經常採取根據緊急程度來調整日程安排這一方法。也就是説,“取消與先做好諮詢預約的委託人的諮詢預約,改為其他日期,先處理緊急案件”。

 

      律師會優先處理緊急案件,但問題在於,“緊急程度的高低”由誰來判斷這一點。被取消預約的人當然感到不高興。“我也要進行重要的諮詢,為什麼優先處理其他事件?你是在小看我的事情吧”。

 

      這種狀況不僅是日本和中國,全世界都會發生。在承諾發生衝突之際,人們將如何加以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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