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日家長都熱衷於打孩子?
2018/08/03
日經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張石:據中國官方媒體公佈的一項由教育和法律界聯合進行的調查結果,中國家庭中打罵孩子現象十分普遍,有2/3的兒童挨過打。3.6%的孩子在家「經常」挨打,「偶爾」挨打的高達57.3%,表示「從未」挨過打的佔39.1%;有15%的孩子在家「經常」挨罵,「偶爾」挨罵的高達69%,表示「從未」挨過罵的只有16%。在挨打的兒童中,女孩佔了90%以上。(1)
在日本東京市的保育園玩耍的孩子們 |
據專門支援兒童的國際NGO的組織The Save children Japan2018年2月15日發表的針對日本全國20,000人和1,030個正在養育孩子的父母及其他養育者所進行的有關教育中的體罰等意識及實際狀態的調查結果,有56.8%的人容忍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時實行體罰,在養育孩子的父母中約有71%的人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打過孩子。(2)
現在世界上全面禁止對兒童進行體罰,包括家庭內體罰的國家有53個,但是其中沒有中國和日本。
傳統與法律
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日本,一般都普遍認為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打罵是必要的。中國自古以來,有「不打不成才」「家嚴出孝子」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棍棒之下出孝子,黃荊條下出好人」等傳統的教育理念,這些觀念現在也在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
而在日本戰前的男權社會中,父親是絕對的存在,父親所持有的倫理觀與道德觀,是家庭生活中的絕對基礎。日本人的日常生活,是在父權支配下的。在日本社會中,父權在家庭中的具有專制統治功能,即建立經濟基礎與維持家庭內秩序的功能,對於在家庭中不服從父權的孩子,必然會受到嚴厲的責打。日本有一句成語,是用來描寫可怕的事情的--「地震、雷、火災、父親」,作為家長的父親,在戰前的日本,是一種可怕的存在。
在日本傳統的集團中,比如舊軍隊中,也把上級對下級、前輩對後輩的毆打作為一種「教育的手段」,上官毆打士兵等是家常便飯。
而從法律上看,中日法律對家庭的體罰都沒有嚴格的規定。
中國目前雖有相應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規範,但尚未形成系統的兒童保護法律體系,更缺少規制兒童虐待的專門立法。
儘管《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都規定禁止虐待兒童,並且在《刑法》當中規定了虐待罪,但是對家庭成員(包括兒童)實施虐待的行為必須是情節惡劣的,才構成犯罪,而且行為必須具有經常性、一貫性。這是構成虐待行為的一個必要特徵。偶爾的打罵、凍餓、趕出家門,不能認定為虐待行為。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
HotNews
・日本經濟新聞社選取亞洲有力企業為對象,編制並發布了日經Asia300指數和日經Asia300i指數(Nikkei Asia300 Investable Index)。在2023年12月29日之後將停止編制並發布日經Asia300指數。日經中文網至今刊登日經Asia300指數,自2023年12月12日起改為刊登日經Asia300i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