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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和日本制鐵就專利訴訟展開舌戰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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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繞純電動汽車(EV)等的馬達使用的電磁鋼板,日本制鐵以侵犯專利權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豐田和中國的寶山鋼鐵。日本制鐵和豐田就這一問題展開了罕見的唇槍舌戰。日本專利法除了産品製造商之外,還對銷售企業規定了嚴格的責任。預計備受關注的審判將會長期化。

   

  “將竭盡全力解釋自己的清白”。豐田111日就本次訴訟接受了部分媒體的採訪,強調自身行為合法。豐田的執行董事 長田準表示,“儘管是重要的案件,但社長之間沒有溝通,我們就被起訴了,對此感到非常遺憾”。

 

豐田和日本制鐵的標誌

   

  4天前,日本制鐵社長橋本英二在記者會上提到了訴訟,表示“專利不能憑一句‘不清楚’就算解釋了,(豐田)僅僅從寶山鋼鐵那裏聽説沒有侵害專利,這不是像樣的解釋”,以此批評了豐田的態度。

   

  “如此深入的唇槍舌戰十分罕見”。精通專利的律師對此十分驚訝。專利訴訟一般會有很多爭論點涉及企業機密,當事方通常會限制公開資訊。而此次在正式打官司之前,場外的唇槍舌戰就已經開始,意味著這是一場互不退讓的鬥爭。

   

  日本制鐵在訴訟中要求豐田和寶山鋼鐵分別賠償200億日元的損失,還針對豐田提出申訴,要求對豐田作出禁止生産和銷售成為訴訟對象的純電動車等臨時處分。專家認為,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1)判斷日本制鐵的專利是否有效;(2)寶山鋼鐵和豐田是否侵犯專利權。

   

  備受關注的是豐田的責任。在日鐵前來事前交涉時,豐田主張“已跟寶山確認過沒有侵權”。不過,專家指出“即使仔細確認過了,如果寶山的産品存在專利侵權,豐田也難以逃脫責任”。

           

  按照日本的專利法,不僅是侵犯專利並製造産品的企業,使用和銷售該産品的企業也負有責任。雖然日本的民法和刑法規定,銷售在不知道是被盜物品的情況下採購的産品,不負有刑事和民事責任,但就專利而言,“不知情”是行不通的。

      

  因為日本專利法的第103條規定,認定“製造”、“使用”、“銷售”各環節從業者的侵權責任,“推定存在過失”。此外,也沒有推翻過失推定的案例,飯島步律師認為“(如果産品構成專利侵權)除特殊情況外,(豐田)事實上不可能逃脫過失推定”。

    

  也可以預想到本次訴訟會長期化。首先要判斷有無專利侵權,如果認為構成侵權,很可能會轉向禁止産品銷售和計算損害賠償金。由於要審理瑣碎的技術問題,很多人認為“光認定有無侵權就需要1年以上”(飯島律師)。

    

  雙方也有可能不等判決就達成和解。牧野和夫律師表示“對豐田而言,純電動汽車將成為今後的主打商品,(捲入訴訟)會帶來麻煩。或許也會考慮和解”。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世瀨週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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